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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已經談完在泰國結婚登記及面談的流程,那麼這篇分享的是如何帶著資料回台灣辦理複驗及戶政事務所登記~

在這邊必須先恭喜你已經走完最麻煩最辛苦的部分,後面可以說非常的輕鬆了。

面談結束後駐泰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會歸還您以下資料~

1.結婚證書(翻譯成中文)

2.結婚登記文件(翻譯成中文)

3.泰籍配偶單身證明(翻譯成中文)

4.泰籍配偶之取中文姓名聲明書(翻譯成中文)

5.醫院健康檢查表(已是中文不需翻譯)

6.良明證(翻譯成中文)

以上文件帶至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複驗,若您的文件在有效期2個月內的是可以略過外交部事務局辦理複驗的,可直接帶著文件去翻譯成中文。

需翻中文的文件是第1、2、3、4、6,我提供幫我翻譯的翻譯社,也可以找其他家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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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譯社位於大樓的7樓,5樓就有一間民間公證事務所,非常的方便

翻譯完成後帶著文件至民間公證處辦理公證,公證完成後再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

登記完成後請申請新的戶籍謄本2-3份(寄回駐泰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用的)

接著你就會拿到新的身分證囉!恭喜~~配偶欄將會有您老婆的名子了

以上台灣流程也跑完了,除了文件翻譯外,其他花費時間一天內就可完成

 

接著就是把文件寄回到泰國老婆那,請她提交至駐泰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依親簽證(一個人即可)

提交完成後將會告知上課日期時間(了解台灣的課程),上完課之後即可領到依親簽證(2個月),這樣老婆就可以來臺灣囉~

 

老婆抵達台灣後請在期限內辦理居留證,請看下一篇

若想省時快速省麻煩,還是建議找代辦幫您處理

這裡有一家介紹給您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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