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篇已經談完在泰國結婚登記及面談的流程,那麼這篇分享的是如何帶著資料回台灣辦理複驗及戶政事務所登記~
在這邊必須先恭喜你已經走完最麻煩最辛苦的部分,後面可以說非常的輕鬆了。
面談結束後駐泰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會歸還您以下資料~
1.結婚證書(翻譯成中文)
2.結婚登記文件(翻譯成中文)
3.泰籍配偶單身證明(翻譯成中文)
4.泰籍配偶之取中文姓名聲明書(翻譯成中文)
5.醫院健康檢查表(已是中文不需翻譯)
6.良明證(翻譯成中文)
以上文件帶至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複驗,若您的文件在有效期2個月內的是可以略過外交部事務局辦理複驗的,可直接帶著文件去翻譯成中文。
需翻中文的文件是第1、2、3、4、6項,我提供幫我翻譯的翻譯社,也可以找其他家~
翻譯社位於大樓的7樓,5樓就有一間民間公證事務所,非常的方便
翻譯完成後帶著文件至民間公證處辦理公證,公證完成後再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
登記完成後請申請新的戶籍謄本2-3份(寄回駐泰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用的)
接著你就會拿到新的身分證囉!恭喜~~配偶欄將會有您老婆的名子了
以上台灣流程也跑完了,除了文件翻譯外,其他花費時間一天內就可完成
接著就是把文件寄回到泰國老婆那,請她提交至駐泰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依親簽證(一個人即可)
提交完成後將會告知上課日期時間(了解台灣的課程),上完課之後即可領到依親簽證(2個月),這樣老婆就可以來臺灣囉~
老婆抵達台灣後請在期限內辦理居留證,請看下一篇
若想省時快速省麻煩,還是建議找代辦幫您處理
這裡有一家介紹給您~
AK台泰婚姻諮詢/代辦/快速/省時
掃我加LINE@也行
或是點擊加好友
留言列表